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建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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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,日前,呼和浩特海关原党委书记、关长李建伟(正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建伟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建伟利用担任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司长、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司长、呼和浩特海关关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规划许可、进境动物检疫审批、进口粮食加工备案、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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